2009年6月16日星期二

七一大遊行的歷史會重演嗎?


(刊於2009年6月16日信報)

2003年七一大遊行「萬人空巷」的盛況,會否在今年再次出現,是當下香港政壇最熱門的話題。

的而且確,今年香港的政經氣候急速轉壞,與2003年實在有不少相類似的地方:政治上,特區政府施政連番失誤,行政長官民望低沉,巿民對管治班子的不滿情緒,正迅速在社會中蔓延;經濟上,受到環球金融海嘯的衝擊,香港經濟已陷入了衰退局面,企業倒閉、減薪裁員之風再現;加上豬流感爆發、疫症肆虐,更加令人感到2003年引發七一大遊行的各種政治、經濟及社會條件已經大致齊備。

政經矛盾一觸即發

正因為各種政經矛盾早已暗流洶湧、隨時有一觸即發的可能,民主派與曾班子的「七一攻防戰」連數月來已經不斷升溫:民主派的策略,是以「聲討施政失誤」為號召,力圖將政治問題與各種經濟及社會矛盾「綑縛」處理,以催谷最多民眾參與今年的七一遊行,為下半年的政改談判增加籌碼;曾蔭權政府則努力進行「撲火工程」,先後把多項爭議性政策押後、推出加碼派糖方案等,希望能夠緩和社會對政府的不滿、減低巿民遊行意慾,以避免出現一場聲勢浩大的遊行、徹底動搖曾班子的管治權威。

毛澤東有一句名言:「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。」要客觀地評估現時的民情走向、從而判斷在今年七一會否出現民怨大爆發的場面,最有效的辦法是檢視各項政經指標,並且將數據與歷年七一遊行的人數進行比較分析。

筆者翻查了香港大學民意網站的資料數據,進行了簡單的綜合及分析(見附表)。數據清楚顯示,每年七一遊行人數的多寡,與港人對特區政府的態度及評價有密切關係。以2003年及2004年兩次大遊行為例(人數分別超過46萬及19萬),各項政經指標都顯示當時的董建華政府已經到了神憎鬼厭、政治破產的邊緣:董特首當時的民望直插谷底、港人對他的反對率遠超於支持率,市民對政府的不滿度及不信任度也持續高企,民眾對政治、經濟和社會現狀的不滿度更創下歷史新高。在民怨沸騰的情況下,2003年及2004年兩次七一大遊行都聲勢浩大,直接為董建華的政治生命劃上句號,又豈是偶然?

民眾怨氣離2003年尚有距離

2005年後,由於「董落曾上」的政治效應及經濟環境的好轉,民眾與特區政府的關係大為緩和。曾蔭權的民望持續高企、市民對政府的滿意度及信任度亦維持於高水平,加上港人大抵滿意當時的政治、經濟和社會現狀,令過去4年七一遊行的人數都大為減少。

踏入2009年以來,曾蔭權政府的管治備受衝擊,曾特首的民望及支持率、市民對政府的滿意度及信任度,以至民眾對政治、經濟和社會現狀的滿意度等指標,都比過去4年曾班子的強勢時期大為惡化,但情況與2003年及2004年董建華政府陷入四面楚歌的困境比較,則仍然有一段明顯的距離。

平情而論,2003年及2004年兩次七一大遊行是港人對董建華政府多年管治失敗的「矛盾總爆發」,當時巿民萬眾一心要求董建華下台的目標清晰、訴求明確。

今天,民眾對曾蔭權政府的不滿情緒雖然正不斷擴散,但尚未匯聚成一股龐大的「倒曾力量」,在這樣的形勢下,今年七一遊行的人數固然會因為政經環境的惡化而明顯上升、一場超過10萬人的示威恐怕已經是「基本消費」,但要挑戰20萬人的關口、甚至重演2003年50萬人上街的盛況,相信並不容易達到 — 除非曾班子在餘下兩周再次出現致命性的政策失誤或政治失言,引發社會民情出現突變、燃點起巿民的怒火。

事實上,在雙普選尚未落實、民主政制仍未確立的情況下,每年的七一遊行已經成為香港人表達意見、參與政治的「另類平台」(沒有投票權、就只能用腳投票),而遊行人數的多寡,更加被廣泛視為特區政府管治好壞的「寒暑表」。根據上述的形勢分析,今年七一遊行的人數雖不易重演2003年的震撼場面,卻勢必創下曾特首上台以來的新高,顯示港人並不認同現時特區政府的施政,對一直聲稱「以民為本」的曾班子來說,將會是一記當頭棒喝。

政府應檢討失誤 改善施政

曾經被香港人寄予厚望、能夠帶領特區管治重返正軌的曾班子,竟然在短短一年間接連觸犯了多次嚴重的施政失誤(副局長任命、外傭稅、梁展文、生果金、雷曼迷債、泰國包機、的士加價、藥物監管等)、逐漸流失了民眾的信任,當中固然與香港政制的先天缺陷有一定關聯,但政府官員領導不力、連番犯錯,卻始終要負上最大的責任。特區政府應該認真檢討、總結教訓、作出改善。

曾蔭權政府還有3年任期,好應該把握時機盡快改革,在餘下的任期為巿民多幹幾件實事。一旦曾班子提前面對「破腳鴨危機」,對中央及港人來說,都將會是又一場惡夢。

2009年6月13日星期六

政策協商的管治出路


(刊於2009年6月13日明報)

上星期,政府成功拆除家暴條例這顆「政治炸彈」,可算是曾班子近來少有的佳作,對反思香港的管治問題也有啟示作用。

去年底,政府提出修訂家暴條例的保障範圍,由異性同居者擴大至同性同居者,觸發了一場「宗教保守派VS弱勢社群」的文化戰爭:宗教、教師及家長團體強烈反對修訂,認為涵蓋同性戀者將扭曲傳統家庭觀念;人權組織、同志團體則狠批保守勢力歧視同性戀者、搞「右翼宗教霸權」。兩派劍拔帑張、各不相讓,幾乎令整項立法計劃胎死腹中。

經過一輪協商後,勞工及褔利局局長張建宗終於在上星期宣布修改立法建議,提出加入新的「同居關係」定義,並且將法例名稱由《家庭暴力條例》修改為《家庭及同居關係暴力條例》,從而反映「家庭」及「同居關係」分屬於不同類別,以達到既不會衝擊傳統家庭價值、又可以保障同志的雙贏局面。

成功拆解家暴條例爭議,勞褔局團隊的努力自然值得肯定,但當中的最大啟示,是再次突顯了「政策協商」對當今政府管治的重要性:

香港政制存有不少的「先天缺陷」,例如特區政府並非由普選產生、管治權威長期低落;特首欠缺強大執政黨扶助、難以在議會建立穩定支持;比例代表制及功能組別的選舉制度,導致立法會黨派林立、四分五裂,增加了整合共識的難度等等。這些政制上的缺陷,都是造成政府無法積聚能量落實改革、行政立法關係長期緊張的根本原因。

但制度畢竟靠人運作,如果政府官員能夠做好「政策協商」的工作,其實仍然能夠在上述的種種政治局限之下,推動社會就重大爭議達成共識。今次政府透過協商及妥協化解家暴條例的紛爭,就是最佳示範。

建立制度化的協商機制

事實上,過去特區政府也有透過政策協商、成功推動重要法案的例子(例如2006年憑著遊說協商,贏得立法會大多數支持添馬艦計劃),但大多只是曇花一現而已。歸根究底,在於特區政府始終未有真正開放決策過程、遑論願意與立法會及公民社會分享制定政策的權力,部分官員更加始終抱著「社會反對意見是噪音、談判妥協會衝擊行政主導」的過時心態,完全落後於政治形勢的發展,試問又怎樣能夠做好政策協商的工作?又如何能夠疏導及理順政制的矛盾?

在特首普選尚未落實、發展執政黨更加遙遙無期的情況下,特區政府始終難望建立穩固的施政能量。退而求其次,特區政府只能在各種限制之下創造政治空間,而當中關鍵是建立制度化的協商機制(institutionalized negotiation mechanism),以實現推動朝野合作、增加政策認受性的目標。

具體做法,就是在每一個政策局組成筆者一直提倡的「立法策略小組」(legislative strategy group),將政策協商常規化、長期化:政治任命官員應發揮核心樞紐的作用,在政策規劃的初期即全方位吸納社會訴求,透過各種正式(立法會事務委員會及諮詢架構)及非正式(閉門的遊說談判)渠道,與各政黨黨團負責人及社會組織進行系統化的討價還價,以凝聚共識、推動政府議程。

美國總統羅斯福曾經說過:「政府管治講求制定政策的藝術,透過政治技巧強化政策的認受性。」(Government includes the art of formulating a policy and using the political technique to attain so much of that policy as will receive general support.)

即使在民主社會,普選產生的政府仍需要透過制度化的協商機制,才能夠推動政策議程。對背負著各種政制缺陷的特區政府來說,政策協商更加是在限制中求突破,以至長遠改善行政立法關係、重建管治能量的關鍵一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