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(刊於2008年8月11日信報)
1990年代,克林頓擔任美國總統期間,白宮與國會的關係,一直長期處於緊張狀態。國會對白宮提出的政策諸多挑剔,常常弄得克林頓灰頭土臉,有一次甚至氣得他要破口大罵:「為什麼我們要面對一個只懂說:『不、不、不、不、不、不、不、不、不』的反對黨?」
這一句說話,是否有一點似曾相的感覺呢?回歸以來,中央領導人、政府高官,以至一眾商界「大孖沙」,都常常抱怨香港已經變得「太政治化」、立法會有「太多噪音」,令特首的施政障礙重重、「行政主導」無法落實云云。政通人和、有效管治,經過了10年的港人治港實踐,彷彿變成了Mission Impossible。
立法會議員都是反對派,真的嗎?
立法會議員只懂反對、「行政主導」舉步維艱,到底是否實情?新力量網絡現正進行《第三屆特區立法會表現評估報告(2004-2008年度)》,當中的統計數據便顯示出,這種說法與客觀事實並不相符。
研究顯示,截至2008年4月23日為止,政府一共提出了69條法案及173條修訂案,全部100%順利通過,反而議員要修訂政府的法案,成功率只有6.14% (見附表)。當然,這些統計無法反映那些政府因為心知困難重重、而索性不敢提上立法會的爭議性政策(例如銷售稅、醫療改革),但總體來說,特區政府在推動立法議程時可謂優勢盡現、要風得風,「行政主導」岌岌可危之說,實在不足為訓。相反,立法會議員受制於《基本法》第74條及分組點票的緊箍咒,要挑戰政府的立法主導權,可謂有心無力。由此可見,立法會議員都是反對派、政府面對太多掣肘的說法,在情在理也講不過去。

政府逃避「府會共治」的憲制倫理
在政治天秤大幅度向行政當局傾斜的格局下,政府仍然抱怨議會事事刁難,不過反映出不少的特區官員,至今仍然無視《基本法》下「府會共治」的政治現實。
《基本法》將政策制定、主導立法的大權歸諸特首,目的固然是要確立所謂「行政主導」的管治體制,但這畢竟只是整個憲制安排的其中一面。錢幣的另外一面,是《基本法》仍然賦予立法會制衡行政機關的相當權力,包括審核政府法案、監督特首施政、批准公共開支的實權。因此,《基本法》雖然授予特首執政大權,實際運作上仍講求行政立法適度分權、互相配合、互相制衡。沒有立法會的支持及配合,所謂「行政主導」不過是空中樓閣。
可惜,回歸以來,特區政府卻始終逃避「府會共治」的憲制倫理,反而一味強調「以我為主」的「行政主導」原則、漠視《基本法》中「立法制衡」的重要精神。在不少官員的心目中,似乎仍然緬懷殖民地時代一手壟斷決策過程、立法會只當橡皮圖章的good old days,把游說議員的工作視為苦差、將接受議會的質詢當作受靶,總是想盡辦法繞過議會、迴避議員的監察,結果往往是欲速則不達、落得慘淡收場(領匯上巿遭遇滑鐵盧、以至最近豁免外傭稅的風波,都是明顯例子)。特區政府不願意與立法會各黨派(不論是建制派還是民主派)分權共治,結果是行政立法長期對立、兩敗俱傷一事無成,重大的政策革新始終無法過關。
有效管治建基於特首的「說服力」
有評論以為,只要實行普選、增強特首的認受性,就可以改善行政立法關係,這種想法恐怕只是一廂情願。香港的政制接近美式的三權分立,參考美國總統與國會交手的經驗,對我們應該有一定的啟發。
美國總統由全民普選產生、執政合法性無庸置疑,但在講求分權及制衡的政制底下,總統仍要努力爭取國會支持,才能夠有所作為。美國著名政治學者Richard E. Neustadt,在他的經典著作《Presidential Power and the Modern Presidents》中便指出,白宮並沒有指揮大局的絕對權力,總統的施政能力實際上取決於他的「說服力」(persuasive power) — 即能否透過游說及協商功夫,與國會建立政策共識、爭取公眾及傳媒的認同。
能夠與國會建立合作關係的總統例如共和黨的列根,即使面對「朝小野大」的困難局面,也可以運用嫻熟的政治技巧推動兩黨合作(列根任內民主黨長期控制眾議院);相反,不擅於與國會合作的總統例如民主黨的卡特,雖然所屬政黨在國會佔有多數議席,也可以一事無成(卡特任內民主黨一直執掌參眾兩院)。
在香港,行政長官雖然擁有主導政策制定的「憲制硬權力」(constitutional hard power),但執政大權能否真正落實,訣竅卻在於特首能否透過運用游說、協商及溝通等「政治軟權力」(political soft power),推動行政及立法機關建立共識。長遠來說,政府應該考慮在每一個政策局組成「立法策略小組」(legislative strategy group),專責與立法會議員打交道,務求透過系統化的協商機制推動立法議程。
行政立法關係的好壞,始終是香港能否實現有效管治的關鍵。只要特區政府認清「府會共治」的憲制倫理,放下「以我為主」的精英心態,積極透過分權共治、遊說協商推動政務,要達至政通人和,就絕非不可能的任務。
延伸閱讀
作者:Richard E. Neustadt
書名:Presidential Power and the Modern Presidents: the Politics of Leadership from Roosevelt to Reagan
立法會主席范徐麗泰評價行政立法關係(香港電台7月14日新聞報導)

